2)第59章 旧钢琴_名利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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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着的新背心不可。他挑了一件绣着金色蝴蝶的红缎子背心,一件红黑方格上加白条子的丝绒背心,一个反卷的硬领,一条鲜艳的领带,还买了一只金别针,是一扇五根栅栏的小门,一个粉红色的珐琅人骑在马上正在跳过去。他认为在走进伦敦的时候非有这个排场不可。乔斯从前很怕羞,胆子又小,见了人就涨红了脸,做出事来脱枝失节。可是现在不同了,变得很喜欢逞能,总让人家知道他的重要。滑铁卢赛特笠对他的朋友们说:“我是讲究穿衣服的,我也不怕人家知道。”有时总督府开跳舞会,碰上女人对他一端相,他还是免不了着急,吓得红了脸转身就逃。不过他慌张的原因多半是怕她们追求他,因为他根本不要结婚。据说在加尔各答就数滑铁卢赛特笠是头等的阔佬。他的排场最大,单身汉子里面,只有他请客最讲究,他的碗盏器皿也最精致。

  要替他这样气派、这样大小的人物做背心,最少得一整天。在这一天里头,他雇了一个佣人伺候他跟他的印度人。同时又吩咐代理人替他集叠行李、箱子、书籍(这些书他从来也不看)、一匣匣的芒果、腌渍的酸辣菜、咖哩粉,还有披肩和各种礼物,还不知该送给谁。此外还有许多东方带回来的奢侈品,也需要收拾。

  到第三天,他穿了新背心很悠闲的坐了马车到伦敦来。他的印度佣人裹着一条披肩,冷得牙齿格格的打战,挨着那个欧洲佣人坐在马夫座位上发抖。乔斯坐在马车里面,不时抽抽烟斗,样子十分威风,引得路上的小孩儿大声欢呼,有许多人以为他准是一个大总督。我可以肯定的说一句,当他路过干净的乡镇,有酒店主人出来奉迎他,请他下车吃东西,他从来不拒绝。他在沙乌撒泼顿吃过一顿丰盛的早饭,有鱼,有米饭,有煮老鸡蛋,哪知道到了温却斯特,他已经又觉得需要喝一杯雪利酒了。在亚尔顿,他听了佣人的话,下车喝了些当地闻名的淡麦酒。在法纳姆,他去参观主教堡,又吃了一餐便饭,有焖鳝鱼、小牛肉片、法国豆子和一瓶红酒。到了巴格夏荒地,天气很冷,印度人越抖越凶,因此乔斯大爷又喝了些搀水的白兰地酒。总而言之,到达伦敦的时候,他的肚子活像汽船上总管的房间,装满了葡萄酒、啤酒、肉、酸辣菜、樱桃白兰地和香烟。直到傍晚时分,他的马车才轰隆轰隆来到白朗浦顿,在小门前面停下来。这家伙很重感情,都宾先生已经在斯洛德咖啡馆给他定了房间,他却先到家里来。

  这条街上的人都从窗口探出头来张望;那小丫头飞奔到栅栏门口;克拉浦母女从兼做会客间的厨房窗口往外看;爱米心慌意乱,在过道里挂衣帽的地方等着;赛特笠老头儿在客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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